是記者還是作家?

或許聯合報改成出版社業績會比較好?

昨天看到籃球之神Jordan的離婚新聞(1, 2),雖然付出的贍養費真的驚人,但是聯合報的這篇報導實在寫得有夠誇張,不曉得是在寫作文還是寫新聞,建議這個記者可以改行當作家,或者整個聯合報改成出版社,以旗下這麼多優質作家記者來看,搞不好可以大賺一筆。

對了,該新聞小品散文的最後面一段實在搞不懂為什麼要這樣寫,海珊上絞架跟前拳王泰森變成階下囚有什麼好愁緒的?!莫名其妙!(丟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