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是因為有共同興趣或喜好而認識,但,能夠成為朋友的友多少呢?I mean "friend" not "playmate".
前幾天看了"在攝影裏嗅聞你的體味"一文,想到其實生活裡面許多認識的人。
一旦抽除掉了特定話題--譬如攝影,就不再有話可聊的對象,彼此的交情是限定在這麼窄限的話題條件上,也能稱得上是「朋友」嗎?
於是我總覺得這種對象呼其為「玩伴」或許更為合適。或許有人會覺得「玩伴」一詞太輕挑,那麼,「夥伴」「同志」隨你挑,反正就是那麼回事!當然其中少數份的人,由玩伴的關係往外做了滲透擴張,成為了可以無話不聊的關係對象,也許聊個人心情私事的時候還來得比攝影多很多,我們不吝於向對方展現個人的卑微難堪,乃至於大恨大愛,那麼這樣的對象,或許才構得上我對「朋友」一詞的認定標準。
是攝影的朋友,但我多麼希望在聊天互動裏,即使停頓了快門聲,也還是能夠有些其它種種豐富的聲音在彼此之間相互激發出來。
因為攝影的關聯而認識的人?不禁想到yenho,跟著一群人一起去京都的時候才認識,才發現他是系上學長,除了攝影之外,我們還可以聊聊關於Computer Science相關的話題。又想到其他一些攝影的朋友,唔,好像真的除卻攝影就沒有什麼可以聊了。
突然我想到Leon跟chenyu兩個學弟,都是很喜歡攝影的人、都是在志工團的夥伴。除卻了攝影的喜好之外,我們可以聊些什麼呢?仔細想一想,好像仍有許多事情可以聊。不過,是先建立了朋友的關係,才發現彼此對攝影的喜好,好像有點不太一樣。
如果是適合當朋友的人,我想,不必有相同的興趣,只要相遇了、瞭解了還是會當朋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