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市場

真的行得通嗎?

藍軍在這次總統大選所提出的「共同市場」政策,一直引起很大的討論,長昌這邊反對的一個很大的理由是共同市場將會帶來大量的廉價中國勞工,而壓縮到台灣這邊人民的就業機會,同時大量的資金湧入,將可能造成住宅房價高漲的情況;當然,馬蕭堅持不會引進中國勞工以及大量資進炒作住宅。

「共同市場」這個名詞在WTO政策大辭典的定義是

「共同市場就是要包括商品、資金和勞工自由流動」,共同市場的基本權利就要勞工自由流動。(Ref)

另外,台灣智庫陳博志董事長也指出

蕭萬長在聯合報專欄中卻提到,共同市場哪有包括勞工自由移動,歐洲共同市場的勞工只能拿護照不用簽證可以到其他國家去玩,但是不能工作。

蕭萬長的著作-「專業治國」指出,裡面提到歐洲在1965年簽訂布魯塞爾協定,說要成立共同市場,並同意人員、貨物、資本自由流通,1968年 歐洲共同市場的勞工就完全自由移動。歐盟是幾十年後才發展到今天的模式,但不是花幾十年處理勞工自由流動,而是共同貨幣。

馬蕭兩岸共同市場的政策,不准大陸農產品進來,只要將台灣農產品銷往大陸。我們是比中國有錢的地方,我們的農產品要輸往中國,卻不准他們的農產品進來賣,我們佔盡便宜,中國卻吃虧,這是很奇怪的論調。

蕭萬長卻在「專業治國」書中提到兩岸共同市場是指「對台北而言,只要回到九二共識的基礎,以方便承諾未來政治統合的意願。」原來,終極統一是兩岸共同市場的先決條件,兩岸共同市場依賴更密切。

而在2007.07.01的經濟日報中也有這麼一篇社論「馬蕭」團隊欠一個說明(作者馬凱,是馬英九的經濟幕僚之一),文中指出

照國際上的定義,共同市場確實包含了勞工的自由移動;我們若與對岸成為共同市場,也必須讓中國大陸的勞工自由來台工作。若馬先生對此並不同意,蕭先生也如他所說的認為勞工輸入乃是不能放棄的最後一道防線,則他們最好宣布放棄兩岸共同市場這項政見。

依照WTO貿易政策用語辭典,共同市場是更進一步的關稅同盟,其中除了會員之間商品可自由移動之外,勞動、資本和服務也可不受限制地移動。同樣的定義也明白見於許多國際經濟學教科書和大英百科全書等百科全書之中。因此馬先生和蕭先生若要勉強主張他們的兩岸共同市場不包含勞工的自由移動,恐怕會被認為是在硬拗。

歐洲共同市場成立之初,即以勞工可自由移動為宗旨之一,早期的會員國之間也早已落實勞工的自由移動。蕭先生會誤以為歐盟各國勞工不能到其他國家工作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他以為條約或書本上所謂Free Movement of Labor是如他所說的勞工可以拿護照自由到其他國家玩。但這些規定或定義也都包括Free Move-ment of Capital,總不能資本也只是到外國玩玩而不能投資,或是說勞工之外的人民不能自由到外國去玩吧?

蕭先生誤以為歐盟各國勞工不能到其他會員國工作的另一原因,可能是他看到歐盟各國對最近新加入的會員國勞工的限制。在歐盟早期會員國勞工本可自由移動,東歐各國要加入歐盟時,有些會員國擔心這些低工資的東歐國家勞工會造成太大衝擊,因此要求他們在加入的條約中同意有七年的暫時性限制,等於新加入的國家不能馬上具有完整的會員資格。條約規定對2004年加入之八國勞工的限制,至遲在2011年4月30日前取消;實際上有些國家已提早開放甚至完全開放這些東歐國家勞工前去工作,愛爾蘭來自東歐十個新會員國的勞工已達工作年齡人口的3.8%。有些歐盟成員或其人民雖然不喜歡外來勞工,但由於會員國人民在其他會員國工作乃是共同市場的必需條件,也是歐盟明訂的基本自由,因此各國只好接受。

就蕭萬長所說的(Ref)馬蕭共同市場政策,似乎只是單方面的讓台灣的產品、勞工、資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但是卻不希望中國的進入台灣(至少短期之內如此),如果我是中國的領導人,我也不會願意做這種虧本生意。

"那兩岸共同市場我要跟各位報告,他是逐步來的,我們剛開始,我已經講了這是按部就班,他們所提到的那個人員、商品、資金的自由流通,那是最後的境界,不是現在的,那現在的是什麼,現在是協商,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什麼叫正常化,我們兩岸有那麼密切的經貿交流,你看我們的人,現在在大陸的,非官方的統計大概有一百萬人在那裡做生意或者是工作,來去都不方便,這對我們的人事造成了多大的時間的運輸的成本,因此對我們的經濟是負面的"

而媒體一直報導台灣近幾年來都是一直鎖國,對中國這塊市場的投資一直沒有進步,這點連蕭萬長自己都給了最佳的例證

我們兩岸的經貿投資的一年比一年多,貿易一年比一年密切,去年兩岸的貿易第一次超過一千億美金,大陸早已經成為我們的第一大出口市場,他也是我們第二大的進口的來源,那他更是我們最大的出超、也就是順超的來源,已經是變成市場的帶動了

而台灣真的得那麼依賴中國這塊大餅嗎?不可否認的,這塊大餅真的很大,但它不代表全世界,不是嗎?來看看這則新聞(2007.8.18 民視)。

今年台灣芒果在日本市場大受歡迎,一口氣就買進781噸,也連帶吸引韓國貿易商同時跟進,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今年也首度打開澳洲市場,光是芒果就為台灣賺進了2.3億的外匯,讓農委會更有信心開發其他水果的外銷之路飽滿果實,金黃的果肉,光看就覺得很過癮,台灣芒果香遠播東瀛,甚至吸引日本人甘願掏腰包,花一千元台幣,只為了搶購兩顆來自台南的愛文芒果台灣芒果外銷日本、韓國市場反應良好,根據海關統計,今年輸日芒果量達781噸,比起去年成長了八成二,而進軍韓國市場的成效更技高一籌,今年出口韓國725噸,比去年整整增加近四倍,另外今年也開發了澳洲的新興市場台灣芒果能在國際市場深獲好評,成功的關鍵就是國內果農的用心堅持,加上出口商的保鮮技術已朝向頂級市場邁進的芒果,今年度為台灣帶來2.3億的外匯,農委會下一個目標,將開發其他具外銷潛力的水果,期待交出更漂亮的成績單 (民視新聞劉盈盈劉毓琦專題報導)

假設這2.3億的外匯都是由日韓兩國所貢獻,那意思就是這些芒果每台斤都賣到90新台票以上,就算打個對折都有將近50新台票。更何況是報導中所寫的「日本人甘願掏腰包,花一千元台幣,只為了搶購兩顆來自台南的愛文芒果」??

另外曾經在1960~1969年代為台灣賺進大筆外匯的香蕉(也是賺日本人的$),現在是什麼樣的情況?有興趣的可以去找看看資料(谷歌搜尋結果, 台灣香蕉歷史),而有名的金碗案後頭還有許多八卦。

若從兩國之間商品的往來,我認為早已經很密切,目前比較重要的是怎麼樣做進口商品的把關,以及兩國彼此如何嚴格實行產品產地認證的方式。我們家裡頭自己有種文旦,也有親戚把過去在台灣的工廠遷去中國而看到當地種植文旦的情形,他們說,在中國那邊有不肖的農民(不分是中國當地或台灣過去的)在當地種植文旦,然後依然掛上台灣麻豆文旦的名義出售,在市場上價格自然低廉許多,那真正的來自台灣麻豆的文旦在當地市場上就會面臨許多問題。
對於中國的市場我不反對應該開放,但,台灣真的非得這麼依賴中國嗎?而只單方面的從台灣輸出商品,這樣能算是共同市場嗎?